【導讀】:大馬簽證材料之申辦公民個人因私護照
1.北京市居民申請護照
您準備出國探親、訪友、旅游、留學、定居、就業(yè)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需要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請您持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或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及海淀、朝陽受理點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申請表》。按照附發(fā)的辦理護照須知要求填寫申請表,屬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須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準備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本人攜帶全部原件和A4規(guī)格的復印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及海淀、朝陽受理點提交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貼近期2寸淡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1張;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個工作日后,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取證回執(zhí)單,交付200元工本費即可領取取護照。
辦公地點:東城區(qū)安定門東大街2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到星期六(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8:30~16:30
乘車路線:乘坐44路、13路、116路、807路、106路、117路、特2路公交車,北小街豁口下車。乘坐地鐵在雍和宮站下車往東即到。
出入境海淀受理點地址:海淀區(qū)阜成路67號(空軍總院斜對面)
出入境朝陽受理點地址:朝陽區(qū)京廣大廈商務樓二層
受理點辦公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海淀受理點: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朝陽受理點: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領取申請表
您準備出國探親、訪友、旅游、留學、定居、就業(yè)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需要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申請表》。領表地點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和海淀、朝陽受理點領取。
也可從網(wǎng)絡下載表格,網(wǎng)址: www.bjgaj.gov.cn→網(wǎng)絡便民服務→表格下載
3.填寫申請表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涂改。
“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升位后18位填寫(如沒有升位仍可填寫15位);
“姓名”使用國家標準簡化漢字,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出生地”填寫省、直轄市即可;
“婚姻狀況”按實際填寫;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民主黨派名稱或群眾;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
“戶口所在地址”填寫與戶口簿一致的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家庭現(xiàn)住址、郵編”請依照家庭現(xiàn)居住地如實填寫;
“本人身份”須如實依項選擇;工作單位填寫全稱,注明職務;檔案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填寫現(xiàn)在的單位,在備注欄注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檔案在原單位填原單位;
“單位地址”須寫清單位的具體位地址門牌號碼;
“前往國家地區(qū)”按出境后第一個國家填寫或中國臺灣,不含過境國家;
“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填寫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shù),未被批準的也合并計算,并備注欄說明未被批準情況;出境事由只選擇一項;
“申請證件種類類別”請按實際申請證件種類只可選擇一種;
“原護照號碼”選擇護照延期、換發(fā)、補發(fā)的請?zhí)顚懘藱冢?nbsp;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本人簡歷”從參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準確、銜接;
“取證方式”請自愿選擇;
“以下由申請人所在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是由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并蓋章簽名。
4.哪些人員需要單位出具意見并蓋公章
1) 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xi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干部;
2) 金融機構,國有企業(yè)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干部,國有大中型企業(yè)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yè)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 各部門、行業(yè)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chǎn)安全、行業(yè)機密人員;
4) 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5.申請加急的條件
如果您遇到緊急情況,符合下列條件并經(jīng)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后,可在提交申請時辦理加急。申請加急的條件:
1) 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須提交境外醫(yī)院開具的證明。
2) 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yī)院或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
3) 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須提交境外邀請函。
4) 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須提交錄取學校入學通知書。
5) 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 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辦理加急業(yè)務申請,外文材料須到北京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6.領取證件
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zhí)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須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持《取證回執(zhí)單》,交費后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托書,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后領取。制作完畢的證件保管期為三個月,過期不領取的予以銷毀。
取證程序:
1) 憑《取證回執(zhí)》到20號臺收費臺交費;
2) 憑交費收據(jù)到領證臺領取證件;
3) 領取證件時,請仔細核對護照內(nèi)容,避免發(fā)生差錯。
為減少您的往返次數(shù),一次辦結護照申請,建議采用郵政速遞業(yè)務。愿意速遞的人員,請在辦結申請手續(xù)后,持《取證回執(zhí)單》到郵政局設在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的服務臺辦理郵政速遞手續(xù),護照郵寄費用直接交郵局柜臺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證明材料
1) 公派留學,包括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 請護照登記表》。
2) 收養(yǎng)兒童出國定居,須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yǎng)登記書、領養(yǎng)人的護照或其它身份證件。
3)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jīng)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勞務項目的說明。
4) 由境外就業(yè)服務機構協(xié)助辦理出國就業(yè)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yè)經(jīng)營權的境外就業(yè)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雇主簽定的就業(yè)合同。
8.外地在京人員申辦護照
根據(jù)公安部通知,不受理非北京戶籍居民的護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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