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的國家元首和理論上最高權力的擁有者是英國君主,目前為伊麗莎白二世。實際上,女王只擁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權力的形式受到慣例與民意的約束,但是君主基本上還是可以行使三個重要的權利:被咨詢的權利、提供意見的權利和警告的權利;一個君主在位的時間越長,經驗與學識越豐富,他的意見就越會受到內閣和首相本人的重視,而這種君主與內閣之間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會議中進行的;事實上在英國,擁有最高政治權力的人是內閣首相(現任首相托尼?布萊爾于1997年5月2日起執(zhí)政),他必須得到下議院的支持,“君臨議會”(Crown in Parliament)代表了英國的國家主權。
議會中一般都會有一個超過半數的政黨,這要歸功于英國采用的簡單多數投票制度(由于缺少比例代表機制,政黨之間的差距容易被擴大,因此占優(yōu)勢的政黨很難不獲得超過多數席位),這也使得多黨聯合政府出現的可能性變??;一般情況下英國君主會詢問那位將組政府的未來首相,他的政府是否可能在下議院生存下來,而在一個政黨占多數的情況下這不會是一個問題;但在特殊情況下君主會要求一名議員“組成一個獲得議會多數支持的政府”,這時一個未獲下議院半數議席的政黨就必須組成一個多黨聯合政府,但后一種情況只在戰(zhàn)爭時期出現過;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組成不需要下議院的投票,而只需要君主的任命,對議會開幕時君主的致詞(Speech from the Throne)投票是議會所獲得的第一個對新政府表達意見的機會。
選舉:英國使用多種不同的選舉制度,英國的議會大選采用的是簡單多數制。1999年工黨政府在設立蘇格蘭、威爾士和倫敦議會時為地方議會確定了使用聯立投票制(Additional Member System),而北愛爾蘭議會選舉使用的則是單記可讓渡投票制(Single Transferable Vote),歐洲議會選舉使用了政黨比例代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