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fā)通知,要求公派出國的留學研究生學成后需要回國服務兩年,如果不遵守需要償還所有的資助費用并支付30%的違約金
記得6月份,教育部下發(fā)與免費師范生簽訂協議工作的通知,此次教育部又與財政部聯合印發(fā)通知,要求公派留學生與推選單位簽訂協議――一時間中國教育似乎進入了“簽約”時代。
市場經濟就是契約經濟,教育部門凡事想到以一紙“協議”來保證信用,恰是擺脫計劃和權力經濟思維的一種進步。但是,信用本身的內涵十分豐富,信用不僅指雙方當事人遵守既定契約,廣義的信用還包含能夠使雙方都滿意的市場發(fā)達程度和適應市場需要的社會人文環(huán)境。
如果一個國家的教育條件好,教育環(huán)境、教師待遇十分優(yōu)越,那么不管免費師范生還是自費師范生,相信他們都不會輕易改變當初從事教育工作的志愿的。因為教育的“市場環(huán)境”和教師這個崗位的待遇,足以吸引他們一生從事教育事業(yè)。反之,若教育條件不好,教育環(huán)境和教師待遇惡化,那么教師這個崗位對于師范生來說當然沒有吸引力,他們中途改行的幾率就會增大。免費師范生雖然可以吸引部分家境不好的學生“加盟”,但教育部用簽訂協議的方式規(guī)定他們畢業(yè)后從事教師工作的年限,表面上看,你情我愿,很符合市場經濟的“契約精神”,可這種契約實際上欠缺公平。政府憑借強勢的公共資源制約弱勢公民自由選擇職業(yè)的權利,不僅轉嫁了對教育的“欠賬”,而且違背了市場經濟法則。
中國的人才市場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在人才流動,人才培養(yǎng),人才成長環(huán)境等方面都不能吸引留學人員學成歸國的情況下,利用“簽約”來控制一些公派留學生,再次成了教育部的“殺手锏”。但這種契約依然存在公平性的問題。市場經濟講究的是效率和效益,人才尤其是留學生中的高級人才,本應該朝有利于自己發(fā)展的地方流動,被能夠自由進行學術研究,有充分優(yōu)越條件拓展學術空間的地方吸引。據新華社不久前報道,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共有90余萬留學生在海外求學,其中只有20多萬留學生學成歸國,不到留學生總數的三成。這充分說明我國的人才環(huán)境還存在很多問題,有些問題不僅是物質層面的,更多的是思想文化觀念層面的。大批受到“西式”教育的留學人員看到了這種“反差”,致使很多留學人員(包括公派留學者)空懷報國志,不進報國門。
當市場混亂而不得整治的時候,人們開始認識到信用經濟的重要。教育部兩次下發(fā)文件與不同教育對象進行“簽約”,正是這種思維的具體體現。其實,市場經濟既然是一種以交易為主要行為方式的經濟形態(tài),信用和契約精神本來就應當是題中應有之意,只是我們對市場經濟的認識太膚淺太功利了。教育部和公派留學生或者免費師范生之間簽訂協議,教育部是絕對的“主角”。在中國現有條件下,公派留學和免費讀師范在相當一部分人群中畢竟存在相當的吸引力,教育部當然不愁找不到“下家”。只是筆者提醒若不從源頭上解決中國教育的根本問題,不在改善教育和人才成長環(huán)境上尋求歷史性的突破,那么將來的問題就不是靠“簽約”能夠解決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