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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點擊數(shù): 錄入時間:07-12-17 14:05: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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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讀書期間原則上是允許打工的,但不允許一年四季都去打工。持短期簽證學習語言課程的人不許打工。在打工方面,還要看你拿的是什么簽證(簽證時給你加的是什么樣的注)。不加規(guī)定的,平時打工每個月有時間限制(每周8小時,或全年不超過三個月)。德國全國大多數(shù)地方掌握得差不多,但有的地方比較松,比如柏林。
留學生在德國假期打工,盡管打的是短工,但你的老板也要像對待其他的工人一樣,給你提供同樣的待遇,即老板除了給你工資外,還得扣除工資稅等。當然,若你有社會保險的義務,老板也得從你的收入中扣除社會保險費(如退休保險、健康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失業(yè)保險等),將之轉(zhuǎn)到財政局或醫(yī)療保險公司。
一般情況下,留學生打工開始前必須將稅卡交給老板,雇傭關系結束時,老板將稅卡歸還你。到時,在你稅卡的背后已經(jīng)寫清楚,你打工期間的總收入多少,被扣的稅多少。還有另外一種做法,因為你打的是短工,也可以由老板估計工資稅額,這樣稅卡就不必交給老板,由老板向財政局負責。在下列的情況下,留學生的收入不用先被扣稅:
如果只是偶爾打短工,則連續(xù)工作不超過十八天(周末、節(jié)日不算),那么,在工作時間內(nèi)的工資不超過120馬克,在工作時間內(nèi)平均每小時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如果是每月支付工資,那么每月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6小時,在打工時限內(nèi)每小時工資不超過20.65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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