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您抵達澳大利亞,您和您的家屬均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對于申請了工作許可的學生簽證的主申請人來說:
如果處于“正常上學學期”期間,你最多可以每周打工20小時,處于“非上學期間”你可以無限制打工。
不過也有例外:
1. 工作是學校課程規(guī)定的實習,那么就不算在20小時里面
2. 如果你作義工,沒有工資,你也必須申請工作許可,并且這個算20小時以內
對于獲得工作許可的家屬來說:
不管何時,你只可以工作每周20小時,除非以下情況:
1. 在攻讀授科碩士的573類別的申請人家屬,只要開始上課了,配偶就可以無限制打工
2. 在攻讀研究類碩士和博士的574類別的申請人家屬
3. 澳洲援助署AusAid和澳洲國防部擔保的576簽證的家屬
請記住,你的家屬也要遵守各州的工作法律,比如如果你孩子上學期間小于15歲是不可以工作的。
根據這個法律,正在上TAFE的572簽證持有人,和573本科簽證持有人的配偶要小心,因為你們只可以工作20小時!
另外一個問題是何時開始計算正常上學期間呢?
1. 對于學校廣告的學期,包括考試期間
2. 如果你完成了學校并且COE有效
3. 如果你在學習另外一個課程,你的主課學分轉移到你主課的中間的時間空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