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以往的簽證申請而言,記點積分制度下的留學簽證主要有一下兩方面的區(qū)別:
1、學校出具簽證信。與以往由移民局給出簽證信不同,新的簽證政策本著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由學校作為擔保人出具簽證信。簽證內(nèi)容包括了申請人的個人信息,擔保人、課程和財務支持信息。擔保人將對學生在英國的整個學習負責。如果學生在開課前沒有到達,退出課程,延期學習或是在規(guī)定期間沒有參加課程的學習,擔保人會將此信息告知英國邊防署。留學簽證的記點積分總分為40分,其中的30分都是由授權(quán)的教育機構(gòu)即學校給出的,另外的10分則根據(jù)學生的財務狀況來評定。而且,從2009年秋季開始,簽證信將被學校錄取確認信代替,涉及的內(nèi)容與簽證信的內(nèi)容相同。
2、擔保金要求放寬。擔保金的存期也將由以前的6個月的歷史縮短為3個月,而擔保金的金額也從以前的覆蓋整個學習期間的費用縮減為只需要提供能夠覆蓋一年的學費和生活費。記者 奚正東